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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40-5]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
文章来源:  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6-06-01

为进一步加大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力度,有效整治开发区范围内存在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等影响开发区卫生环境的问题,维护整洁靓丽的开发区面貌,经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从2016425日起至2016531日,在开发区范围内开展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专项整治行动。特制定如下方案:

一、组织领导

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,由开发区副主任任组长,开发区、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在开发区创卫办),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、协调、实施(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)。

二、整治目标

积极发动宣传,全面掌握开发区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数量、位置和所有人等基本情况,针对问题重拳出击、严格整治,落实长效保持机制,实现开发区无露天粪缸、无卫生死角、无泔水桶的整洁环境新面貌,达到创卫目标。

三、整治时间

(一)宣传发动阶段:2016425-5月6

(二)集中整治阶段:201657-5月25

(三)巩固提高阶段:2016526-5月31

四、责任分工

(一)开发区局办分工

1.开发区创卫办负责对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,提高开发区各企业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知晓率,促进各企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。

2.开发区巡查大队负责排查辖区内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的数量、位置、所属人等基本信息,并对辖区内整治后的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进行日常巡查、制止工作。

3.开发区“六边三化”办具体负责辖区内企业外存在的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整治行动,并对周边群众开展创卫教育宣传。

4.经济发展局负责企业内存在的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整治行动,并对企业进行源头管理,增强企业创卫意识。

(二)配合单位分工

1.综合行政执法局

为开发区整治行动提供相关法律依据,并对开发区内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置。

2.建设局

负责落实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相应的规划、设计有关工作,落实新增泔水桶添置。

五、整治措施

(一)强化宣传教育。开发区创卫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整治宣传工作,发动各企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,多措并举,通过邀请报社、电台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,跟踪报道等方式,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现象,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。

(二)全面摸底排查。开发区巡查大队要全面、细致做好辖区内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的数量、位置、所属人等基本信息,做到摸底清、情况明、无遗漏,为整治工作提供相关信息保障。

(三)加强源头管理。经济发展局要做好开发区企业宣传,将企业内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等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,把创卫意识深入到各位员工,杜绝企业内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肆意存在的现象。

(四)开展行动整治。开发区“六边三化”办要针对开发区主干道周边、厂区周边的脏乱差现象实行重点整治,组织人员开展大整治、大清扫行动,消灭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和泔水桶等问题现象。经济发展局要发动企业自身整治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等环境卫生问题,建立、保持良好的企业环境形象。开发区巡查大队要加大对辖区内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等问题的监察力度,发现后及时制止,并即时调查上报,对一再出现这类问题的点立刻联系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治理,防止整治成果出现反弹。

(五)形成长效机制。及时总结整治成果,通过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清扫行动,营造共创卫生环境氛围,打造开发区清爽整洁卫生环境。开发区巡查大队要将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等问题现象纳入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,及时掌握问题的变化情况并对出现的这类问题进行执法整治,长期保持开发区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。各部门、科室根据相关工作职责,探索和建立加强对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,加强对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现象的防范和查处,确保整治行动结束后问题不反弹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专项整治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必然要求,是改善开发区面貌的需要。各局办、科室、相关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,统一思想,精心组织,落实责任,全力做好整治工作。

(二)高效分工协调。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泔水桶专项整治工作十分重要,各部门、科室、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,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,在积极做好责任范围内工作的同时,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,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务实的开展。

(三)强化监督检查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时召开工作例会,听取各部门、科室、有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汇报,督促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,及时发现和解决行动中的难题。

 

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露天粪缸、卫生死角、

泔水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

 

  长:刘继伟(经济开发区)

副组长:李林涛(经济开发区)

季少峰(建设局)

梅舒伟(行政综合执法局)

  员:瞿茂荣(经济开发区)

  (经济开发区)

  (经济开发区)

张金炎(经济开发区)

邱张平(经济开发区)

钟剑波(经济开发区)

  (经济开发区)

吴英桂(经济开发区)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开发区创卫办,名单如下:

办公室主任:李林涛(经济开发区)

办公室成员:谭  峻(经济开发区)

  星(经济开发区)

连宝娟(经济开发区)

联络员:     星(经济开发区)(13575373700526700

主办:龙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:322200 浙ICP备1302406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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